非法证券活动的介绍

2024-05-06 22:52

1. 非法证券活动的介绍

非法证券活动是指违反《证券法》从事非法证券活动的行为。

非法证券活动的介绍

2. 如何识别非法证券咨询活动?非法证券咨询活动有什么特点?

      一般来说,大部分股民朋友平时都有自己的主职工作要做,比较繁忙,平时没有太多时间研究股票市场,炒股很多年却也没有赚到钱,于是觉得找专业的人士帮助自己打理也是不错的选择,比如选择证券投资咨询机构。      市场上有正规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也有很多非法证券咨询机构,然而很多股民风险意识比较薄弱,没有一双分辨非法证券咨询活动的慧眼,不知道该如何进行识别。
      其实,这里有几个简单的方法,可以帮助大家识别非法证券咨询活动。      第一招:看汇款账户      如果一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你提供的是个人账户的时候,务必要多长一个心眼,因为公司不得设立私人账户,所以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一般提供给投资者的账户多为个人账户。      第二招:看广告语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通常使用“黑马荐股”“短期收益达到50”等煽动性的语言来吸引投资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个人不得虚假宣传、承诺收益。      第三招:看合同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往往不能给投资子和提供正规书面合同,为了避免法律责任,合同名称和内容没有载明具体服务事项。投资者在签订投资咨询合同的时候,应当索要正规合同,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      第四招:问监管部门      投资和可以向当地证券监管部门咨询,也可以向12386咨询,或者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分析师资质。

3. 非法经营证券是什么

法律分析: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条  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非法经营证券是什么

4. 非法证券活动有哪些手段

(1)口头虚假承诺高收益。   这些机构或个人声称已帮助客户取得百分之几百的收益,只要投资者加入必定会有高收益。他们通常从劳动市场招聘业务员,经过统一培训,抓住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了解不深入,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急于赚钱或弥补亏损的心理劝诱投资者。这些机构的业务员按照所拉客户数目和金额进行收入提成,一般都会极力蛊惑投资者。   (2)自称有强大的证券分析师队伍。   据了解,这些非法证券咨询机构注册资本一般只有十来万元,不但没有合法的执业投资咨询分析师,还利用网站或其他合法机构的研究报告提供给投资者,骗取咨询费。   (3)未经工商登记注册假借公司名义开展证券投资咨询。   有的根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假借公司名义的机构和个人,租用居民楼等场所,非法开展证券咨询活动。   (4)假冒 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招揽业务。   个别机构和个人甚至冒充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欺骗投资者,招揽投资咨询业务,不仅属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还涉嫌诈骗。   (5)不提供固定电话和经营地址。   为逃避打击和监管,这些非法从事证券经营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往往仅提供手机或 小灵通号码,或者只在网上办理业务,公司无具体经营地址,或经营地址与其工商注册不一致。   (6)不与投资者签订任何书面材料。   为了逃避责任追究,这些非法证券咨询机构以各种理由不与投资者签订有关合同、协议,也不开具发票。   (7)要求投资者将“咨询费”等打入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   而其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 股票活动则有如下特点:    (1)利用联谊会、推介会、朋友介绍、传销等方式吸引投资者,推销未上市公司股票。   (2)许诺为投资者办理股权托管卡,甚至承诺非法为投资者办理境外证券开户及资金汇出境外业务,欺骗性极强,投资者资金安全得不到保障。   (3)编造未上市公司虚假经营业绩和丰厚的投资回报,许诺公司即将上市。   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不受法律保护   据有关部门介绍,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从个人和非法机构手里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均属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5. 非法证券活动定义及表现形式

 非法证券活动定义及表现形式
                      非法证券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非法证券活动定义及表现形式的知识,欢迎阅读。
    
     非法证券活动定义及表现形式     非法证券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参与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工作指引》第二条规定,非法证券活动是指违反《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或者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的行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其股权转让,不得采用广告、公告、广播、电话、传真、信函、推介会、说明会、网络、短信、公开劝诱等公开方式或变相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超过200人,属于变相公开发行股票。
    股票承销、经纪(代理买卖)、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由证监会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机构经营。未经证监会批准,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经营证券业务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非法证券活动主要分为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一、非法发行证券 
    非法发行证券的主要表现形式为:非法发行股票,不法分子打着即将“境内外上市旗号”,诱骗投资者购买、转让所谓“原始股”等。
    欺诈行为手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以到境内外上市、高额回报为诱饵
    2、 以社会大众,特别是中老年人为对象
    3、 以欺骗钱财为目的
     二、非法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 
     三、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主要包括非法证券投资咨询、非法经纪业务 
    非法证券投资咨询的表现形式主要有:
    1、设立网站或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以招揽会员或客户为名,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的方式,非法代理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活动。
    2、设立网站或利用网络聊天工具以保证收益、高额回报为诱饵,代客操盘,公开招揽客户,与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从事非法证券活动。
    3、假冒合法证券经营机构网站或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
    4、使用虚构的证券公司名称,利用门户网站的博客发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招揽会员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变相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5、以门户网站、网站博客、QQ等为平台,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6、以“荐股软件”形式,散布非法证券活动信息,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服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
    7、 通过开办“股民学校”、举办投资报告会,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
    非法经纪业务主要指无经纪业务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通过控制帐户、开设子帐户,接受交易指令,代理完成交易,开展非法证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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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证券活动定义及表现形式

6. 证券市场的三大违法活动

一、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违法犯罪人员在未取得证券咨询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以互联网、电视、电话、报纸、杂志等为载体,以极具蛊惑力的语言,招揽会员,收取会费,非法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他们一般声称其掌握内幕信息,预测股价准确性极高,只要加入会员或委托其炒股,保证收益达到相当水平。有的甚至通过注册相近名称、仿建、篡改其网页等方式冒充正规证券经营机构。目前,此类活动传播范围极广,城市、农村甚至包括大学校园等都有所波及。二、发布虚假研究报告,传播虚假信息。违法犯罪人员冒用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名义,编造虚假研究报告,捏造所谓“资产重组”、“价值低估”、“企业转型”等信息,诱骗投资者买卖股票,操纵股价,进而非法获利。此类行为往往通过互联网进行,多以论坛发帖等形式出现。三、非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违法犯罪人员在未获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冒充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等方式,以各种优惠吸引投资者,提供所谓“开户”和“证券交易”服务,非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此类行为风险较大,曾经发生过数起不法分子携款潜逃的案件。

7. 证券交易活动三大违法行为

一、非法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二、发布虚假研究报告,传播虚假信息;三、非法从事证券经纪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三)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的;(四)不以成交为目的,频繁或者大量申报买入、卖出证券、期货合约并撤销申报的;(五)利用虚假或者不确定的重大信息,诱导投资者进行证券、期货交易的;(六)对证券、证券发行人、期货交易标的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同时进行反向证券交易或者相关期货交易的;(七)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证券交易活动三大违法行为

8. 非法证券活动危害大,对投资者进行欺诈

不管是干什么事,总有些人喜欢找捷径,结果有些人捷径没找好,却掉进陷阱里去了。很多人都听说炒股能赚钱,结果炒了半年也每挣到钱,反而一万块钱还套在股市里。这些人就寻找一夜暴富的方法,如何才能一夜暴富呢?只有一个方法——做梦。
 
 
 
 非法证券活动多种多样,但最重要的特点是欺骗。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渴望赚大钱、快钱,甚至一夜暴富的心理,谎称自己有内幕信息,可以提供大牛股等手段骗取投资者高额的信息费、会员费。更有甚者,不法分子开设证券黑市、设立原始股骗局等来诈骗钱财。不法分子的行为,大多构成欺诈,严重的甚至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非法证券活动是指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公开发行证券、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或者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等证券业务的行为。主要分为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者证券公司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
 
 
 
 股市投资中,风险与收益并存,投资者要在充分了解各种风险基础上,正确看待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风险较大的证券,其要求的收益率相对较高;反之,收益率较低的投资对象,风险相对较小。但是,绝不能盲目地认为风险越大,收益就一定越高。投资者还要擦亮双眼,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大家渴望赚大钱的心理,骗取投资者的钱财。
 
 
 
 
    
 
  
        
  
 
 
 如果遇到非法证券活动,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掏出自己的手机,之后解锁,然后在拨号键盘上按下“110”。投资者可千万不要小看非法证券活动的危害!